在真主的名义,最仁慈的,不断仁慈
星期五讲道 – 2011年年12月09日
哈兹拉阿米尔的信徒, 安拉的使者,哈里发安拉 穆尼尔艾哈迈德阿齐
(星期五讲道综述)
迎接后与和平,真主的哈里发的敬礼大家阅读末坐,塔乌斯和古兰经铝开端章,然后,他说:
فَانكِحُواْ مَا طَابَ لَكُم مِّنَ النِّسَاء مَثْنَى وَثُلاَثَ وَرُبَاعَ
...结婚,请您妇女,两个或三个或四个。 (4:4)
多年以来,特别是因为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作为一个可靠的替代出现在现场,一夫多妻制一直的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弟子之间反复辩论的主题。基督教学者常常嘲笑伊斯兰教允许这种做法在神圣的古兰经,令人遗憾的是,穆斯林学者有更多的往往不是伊斯兰教的一夫多妻制辩护非常歉疚禁令。
在这种说教的比较研究应一夫多妻制的概念,如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浏览。不过,我要强调,所有引用“圣经”和印度教先知“在”圣经“和印度教经文并不一定反映,或在”古兰经“中提到的这些先知的生活,作为承担相似的证据的后果。
妻子的多元化实际上已实行长期的伊斯兰教来临之前。在一些情况下,才发现不仅是允许的,但积极合理。例如,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是一个荒芜的女人,因此,他作为第二任妻子夏甲(创16:3),伊斯梅尔的母亲,以实现主的目的,以保佑他所承诺的种子。登科,亚伯拉罕另一个妻子(创25:1),可能还有一些人也。 (创世记25:6)。
,“奉献以撒的儿子”,其种子基督教相信“拯救人类要实现”雅各是歉疚,被“欺骗他的父亲法,拉班”一夫多妻制的辩护。然而,这个借口似乎并不有效。雅各要求雷切尔从拉班,他的婚姻莉娅小时内,并把她作为一个在他的第一次婚姻一个星期的第二任妻子(创世记29:25/28)。接着,他娶两个妻子的女公务员。 (创30:4 / 9)。
这是他与他的岳父曾追求他后雅各“被盗走措手不及”拉班,雅各终于放弃乘以超出他的妻子,他已经有四个(创世记31:50)的协议的结果。大卫娶了妻子的链,而他住在希伯伦和耶路撒冷,据保守估计,他保持了99妻子。 (2塞缪尔3:2 / 5,2塞缪尔5:13和1纪事16:3)。所罗门设置,与他的700妻子和300妾的所有时间记录。 (1国王11:4)
伟大的圣经先知,摩西,阐述法律基督说,他不破坏,但履行(马太福音5:17)。在这部法律中,其中,直到天堂和地球通过,一记或应通过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微量(马太福音5:18),摩西并没有表示任何反对禁止一夫多妻制。相反,有证据,摩西调节一夫多妻制,在以适当的方式发出的指令。
你也不应采取姐姐的妻子,惹恼了她,发现她的故障,在她的生活的时候,除了其他(第三本书的托拉18:18)。
有些圣经评论家认为,这节经文中明文禁止一夫多妻制,认为字妹妹只是标志着一个人已经结婚的妻子。有,但是,在有利于那些反一夫多妻制的意见经文没有通道。
出埃及记“(21:10),一名男子在一夫多妻制的参与,平等对待他的妻子,并为他们提供与生活的必需品后绑定:如果他把他另一个妻子,她的食物,她的衣服和她的婚姻的责任,他减少。摩西不仅保护妻子的特权,但也保证在一个人(第五本书托拉21:15)的几个婚姻所生的子女的权利。
一夫多妻制被道德法律限制,第二个妻子的孩子会被定义为不合法的问题,他们出生对婚姻的允许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孩子不能行使的权利,在继承父亲的遗产在法律允许的。 “圣经”并不否认二奶的子女有权继承其父亲的屋(托拉21日的第五本书:15/17),这实际上是一个确凿的证据,阐述的祝福种子的利益,道德法律艾萨克并不禁止一夫多妻制,但它的津贴。
以色列人的先知和君王后来的历史也表明,一夫多妻制是神圣的法律所允许的阐述以色列儿童。大卫是许多妻子的男子和他的儿子,弥敦道和所罗门,经手的基督,马利亚和约瑟的父母的家谱,追溯到大卫的第二任妻子这两个问题。所罗门,由他的父亲的神圣负责,你的上帝的义务,继续走在他的方式,保持他的律例和他的诫命,不能沉溺在妻子乘法,这些法规和戒律禁止一夫多妻制。其实这是所罗门的严格服从主,他是由神爱。所罗门的儿子之一,第二个妻子的问题还宣布已作为发货人(撒母耳记上12:11)上帝派来的。
事实上,最圣经的先知和国王的后果是彻底许多妻子的男人。一夫多妻制没有被允许在主祝圣的法律,这些圣经的先知或国王都可以声称自己的权利的神圣众的成员。
如果我们在印度教的史册上投下一看,我们可以发现克里希纳结婚超过三个妻子。第一个正式的妻子是他不必要的婚姻与她的同意绑架的公主。有些人甚至认为,妲和奎师那(之前他的婚姻公主)之间曾有过秘密结婚。根据夸张的印度历史,奎师那是说,有超过16,000个妻子结婚。
一夫多妻制在事实上从未被禁止在任何宗教神的诫命。 “基督教参数,因为神的人类原始的标准是夫妻成为一体,并因此一夫多妻制是不打算,并没有出现以已被福音属实 - 或者甚至在保罗的著作似乎谁这个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改变基督的教诲。
作为耶稣基督阐述他对登山宝训法:“我告诉你们,无论何人收起了他的妻子,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并应嫁给另一个;凡娶她放好奸淫“是不是指示后,一夫多妻制中的任何禁止或限制。
事实上,基督说的这些话,是显而易见的,从马太福音(第19章),马克(第10章)和卢克(第16章)是一个对话,他正好有嫉妒他那个时代的法利赛人的后果。在这个阶段,它需要强调基督非常特别的坚持,他在登山宝训期间,他来履行的法律,而不是摧毁它:“不要以为我来破坏法律或先知;我不破坏,但履行:众志成城,我告诉你们,直到天空和大地的传递,之一记或一个标题应在没有从法律的方式传递。 (马太福音5:17/18)。在这种情况下,被称为“法律是摩西的律法。顺便说一下,在耶稣的先知或国王似乎没有禁止或限制一夫多妻制。相反,前面已经讨论过,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在由先前的先知阐述的法律允许一夫多妻制在旧约。
如果基督是被记入任何诚意,他的声明在马太福音5:17/18,然后他禁止一夫多妻制的可能性,不仅是远程的,但不可能。它是基督的登山宝训中说:“因此,凡应打破至少诫命之一,并应在天国教的话,他至少应被称为男性”。 (马太福音5:19)
作为一般规则,每一种宗教已经认识到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对婚姻的有效形式的联盟,但在特殊情况下,所有的宗教都允许一个人有一个以上的妻子。伊斯兰教是没有这个规则的一个例外。人类的繁殖是一个神圣的设计:上帝对你说,要生养众多(创1; 28)。
婚姻因此被任命为一个适当的安排来实现和完成这一神圣的目的。然而,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在这个神圣联盟的目的可能是有关个人的控制范围以外的情况击败的婚姻为准。
在一些情况下,可以找到一个女人无法受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完全击败(创世记1:28)神的目的的实现,除非一个人的婚姻作出允许。施加给人类的不当限制,也可以阻挠一个人的自然和正当愿望,有一个问题,接替他并延续他的名字,除非一个男人离婚他荒芜或生病的妻子,没有她的个人过失。这再次将违反法律,由此产生的问题,对所有法律的目的,将被视为非法的,因此击败他的婚姻的目的。在其他情况下,条件还可以得逞妻子患有这种永久障碍,以便使她对她的身体在婚姻中履行职责能力。她的丈夫未能成功地抵制他的激情可能会导致他以一种不道德的生活。通奸不仅吃成一个文明社会的重要,但其实一直作为对上帝的罪(创39:9)。据说是负责把一个人的自己的灵魂毁灭(箴6:32/35)。
除非一夫多妻是允许在这些情况下可能是一个不幸的人被迫采取诉诸离婚的最可恨的选项,或作为替代诉诸通奸。伊斯兰教厌恶这两种方式。在伊斯兰教离婚已恨一样,因为它已在犹太教或基督教的憎恨。伊斯兰渴望建立一个出色的系统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允许一夫多妻制使这种道德和有关社会的一个可行的可能性的现实。除了在道德犯罪预防的离婚和放纵的痛恨实践,一夫多妻制,不仅补充了社区枯竭的男子气概,但提供了婚寡妇和悲痛孤儿的监护人资格的丈夫。
在我们人类社会的冲突和暴力的影响一直被证明是给人类的负担。在伊斯兰教的一夫多妻制机构是为了应付严重的情况下,当一个民族的雄性物种变得如此耗尽,社会与自然破坏的威胁非常纤维的战争后,遵循。增加的女性比男性在战场上遭受损失的结果使大量的妇女作为寡妇和儿童成为孤儿。往往不是这种情况下,导致国家社会和道德堕落。妇女,被剥夺了一个机会找到一个支柱,被迫往往为自己,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的家庭生活费用及其家庭的需要。被迫走出去,挣自己的面包,幼儿和年迈的父母往往至少暂时被遗弃,而女儿和母亲时钟磨磨维持基本生存。
允许多个妻子在伊斯兰的设计,以应付不可预见的挑战和紧急需要。最有趣的功能是通过古兰经与一夫多妻制,伊斯兰教似乎已经意识到这种情况出现在未来的的的可能性,它是不被认为是一夫多妻制的必要手段,以减轻这种痛苦只允许但值得称道的。伊斯兰教毫无疑问是这样的宗教。在这个伊斯兰哲学的实际和务实的性后果,这是一夫多妻制已被发现的允许和可以接受的。
鉴于上述情况,伊斯兰教似乎是唯一的宗教之间的四个,印度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就需要其出色的教义关于一夫多妻制不道歉。在印度教,是实行一夫多妻制,由国王和其他印第安人的手段,以应付几个需要。虽然一夫多妻制在犹太教是无限制的,迫使他们的社会相反的极端基督的说法基督教的口译员。伊斯兰教实际上提供了两个极端之间的妥协,婚姻和一夫多妻制的机构带来了文明。虽然沮丧到极端如发现妻子在印度教和犹太教允许多个放纵,它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基督教社会所面临的问题。
我从而密切论述关于一夫多妻制的时间。我希望这些重要的原因,可允许和诫不仅让男人一夫多妻制,但也欢迎妇女往往有一个非常消极的思想,关于这个问题的。愿真主帮助男女双方欢迎神的诫命,不被排斥他神圣的法律,良好的祝愿。如果真主的意志,阿明。